=沾衣

祝愿永远自由

普通旅行家的不普通一天

玫瑰花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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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耀是一位旅行家。


他钟爱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事物,他跋山涉水。北极极光的多彩曾在他眼中变幻,萤火虫也曾于他手中闪烁,向日葵和他的友人在相机里永远灿烂微笑,热带雨林也曾有过惊鸿一瞥。


王耀喜爱将一切美好的事物记录下来,用胶卷,用笔墨,用双眼。



后来时过境迁,喜爱的心渐渐收敛,王耀的旅行在一个交界处一个安静淳朴的不知名小镇暂停。


他开始享受平淡而安逸的生活:在后院种下了这些年来收集的百花种子等待着百花盛放,在月光明澈的夜晚自己捧着一杯热茶在灯下看看诗经,偶尔他也会带着耳机去镇外的树林外围散散步。


很宁静的生活,但他总觉得缺些什么,而事实证明,他的生活并不会那样孤独。



在一个初春的清晨,他遇到了一只兔子先生。


兔子先生打着一个红蓝白色相交的大领结,雪白的团子尾巴在百花丛中耸动着,清晨的露水从初生的嫩绿叶子上滴落在它柔软的长耳朵上,带来一点湿润。


王耀没有打扰那只兔子,将手边的浇花水壶轻轻搁下,轻轻蹲下身将微微颤动的叶子拨开,与正咀嚼着新叶的兔子双眼对着个正着。


这只兔子的豆豆眼很亮,眼睛是祖母绿的颜色,令王耀有些好笑地是,这只兔子顶着个厚厚的眉毛。


“噗——兔子也有眉毛?”王耀想伸手去摸一摸那有些奇怪的雪白兔子,那只兔子却忽然一个转身蹿进了浓密的草丛里。


王耀笑着收回手,又将搁在一旁的浇水壶拿起,向着自己的一大片新生的花丛深处仔细打量了几眼,嘟囔了一句:“这真是只奇怪的兔子。”


后来那只兔子成了他家后院清晨的常客,王耀经常在浇水时窥见那只粗眉毛兔子在草丛中蹿动,觉得新奇有趣的同时,内心也多了一丝充实的温暖。


后来告别了初春,夏季捉着夜晚凉风的尾巴悄然来到。王耀辛苦打理的百花在一个温暖的夜晚来临前已经尽数盛开,兔子先生却不再来了。


花团锦簇中缺少了那一团滚动的白,王耀有些怅然。不过这一点失落并不会影响到他一整天的好心情,他像往常一样在花下塞了几根新鲜的胡萝卜,然后仔细摘取了好几朵鲜艳的玫瑰,用牛皮纸和粗线包裹起来,捧着这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去见他的一位好友。



弗朗西斯是他在小镇上的第一位知心好友。


他是一位浪漫的法国人,王耀在镇外的小树林旁散步时与他遇见,初次见面时还闹出了点小乌龙,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对这位才华横溢的法国绅士的好印象,因为他们的友谊在接下来的生活中越发深厚。


弗朗西斯早早在他们约定的咖啡店外等候,微卷的金发配着他会放电般的紫罗兰色眼睛分外迷人,许多路过的小姑娘总能红着脸和他搭上几句话。


王耀从老远就可以看见好友的身影,远远地扬了扬手走了过去。弗朗西斯自然是看到了王耀,与身旁的小姐不失礼貌地结束了短暂的对话,带着笑意大步也向王耀走去。


当他看到王耀手中的玫瑰花时,他的神情忽然有点古怪,不过马上就转变成了更深的笑意。


“嘿,小耀~”他扬起手打了个招呼。


“这漂亮的玫瑰是送给我的吗?哥哥我真是十分感动啊~”



与弗朗西斯在开着冷气的咖啡店坐了一个上午,中午却因为没穿正装没法进入镇上新开的Rougetendance西餐厅,弗朗西斯使劲儿小声念叨了一番每天穿着常服的王耀,才不舍地分别。


王耀好容易摆脱了弗朗西斯有些腻人的纠缠,一脸冷漠地提着两袋新鲜的果蔬走在回家的路上,好像这样就会凉快一些一样。他的短马尾在分别时被弗朗西斯插了一朵最艳丽的玫瑰,只是他还未发觉。


炽热的太阳有些晃眼,王耀微微眯着眼低头往前走,却忽然在脚边看到了一只熟悉的白毛。起初还有些怀疑,等蹲下身来看到那一对极其明显的眉毛后,才确定这是他家后院的常客‘眉眉兔’。


“噗——真好认。”那只兔子对他怒目而视。


夏季变化多,刚刚还是艳阳高照,忽然一下子云就沉沉地压下来了。王耀估算着自己家的距离,想着跑回去大概也不会淋雨,却一下子被兔子先生按住了脚——整个兔子都团在他的小皮鞋上。


“眉眉兔,你要干什么?都要下雨了呢。”王耀蹲下来,有些不安地望了望天,忽然的阴沉并不能完全掩住正午的璀璨阳光,想必下雨的时间也不会太长。


王耀将一颗淋雨的心稳妥地放回了肚子里,他看了看自己一身干净的衣裳,又将视线转回打着领结的兔子先生,拿手拍了拍他的耳朵:“嗯?哎!你要去哪里阿鲁?”


兔子先生被拍了耳朵,一下子就炸了起来,四条小短腿忽然就蹭出去了。王耀愣了几下,后知后觉地觉得应该追上去,然后就出了镇外,来到了森林边缘。


长久的旅行经历也大大加强了他的体力,王耀跟随着一个打着领结的兔子在森林里快速穿梭,他不知道这场有些怪诞和荒谬的旅程的终点站,却在心里隐隐期待。



等王耀拨开一枝又一枝盛放过头的鸢尾花,看到了一个眼熟又陌生的青年在一个空旷的地方站着,一脸错愕的表情。


…老实说,如果不是因为青年怀里抱着那只粗眉毛兔子,他一定会以为这位粗眉毛青年是兔子精。


王耀好笑又好奇的眼神在粗眉毛青年的眉毛上流连,看得可怜的粗眉毛魔法师不自觉地红透了脸。


好在王耀还有点眼力见,那位疑似兔子精的青年脸色泛白又泛红,他也不太好意思一直盯着别人瞧了,转开视线到了那只刚刚还在乱窜的兔子身上,笑意满满地开口:“你好,我是王耀,来自中国。请问怎么称呼?”


粗眉毛青年有些怪异地打量了一眼王耀短马尾上插着的玫瑰花,纠结着要不要告诉他:“你好,王…先生,我是来自英国的魔法师,亚瑟·柯克兰。”


兔子在他怀里忽然挣扎了一下,他有些迟疑抱得更紧:“这是…我的宠物兔子…”


亚瑟柯克兰说完这句话就不再说话了,作为一位修为良好的魔法师绅士,他向眼前的东方人撒了小谎,那只兔子只不过是其它魔法一不小心失败时波及到的“受害者”,并不完全属于他的宠物。


那个失败的魔法,使这个热爱红茶的英国绅士可以借用它的眼睛看见很多事情,例如这位温和的东方旅行家。


王耀并不猜疑他说的话,边点头边笑:“看得出来,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眉毛那么粗的新奇的兔子,而且它很像你。”


“不要这样…眉毛粗可是绅士的象征啊!”亚瑟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但无力反驳,只能干巴巴地开口。


王耀给了他一个眼神:行吧你说的都对你真是…太绅士了。



两人一兔不知不觉往前又走了一会儿,直到看见一个被几簇肥大叶子遮挡住的宽敞的长方形桌子。


亚瑟柯克兰转头看着王耀,有点小害羞地问:“你还没吃午饭吧,我早上做了一盘司康饼,嗯…如果你想吃的话,帮你加热也不是不可以啦…”


王耀总觉得人身受到了巨大的威胁,冷汗都快要出来了,刚想委婉地拒绝掉这个不明所以让自己心跳加速的死扛饼,旁边一个小木屋里走出来了一个人。


一个他很熟悉的人,他的知心朋友。



只见弗朗西斯从那看起来十分窄小的木屋端着几盘玫瑰饼走出来,很明显是听到了亚瑟说的话,视线越过王耀停在亚瑟的身上,大剌剌地很不优雅地翻了个白眼。


“喂,眉毛,你也真敢拿那么恐怖的生化武器来招待我们可爱的小耀啊,这真是我见过最可怕的惨事。还是让我来吧,用美味的红酒牛排来款待我亲爱的客人吧~”


王耀看见身边的亚瑟忽然一下子就崩掉了绅士的人设,也回了一个白眼,他忽然就抓住了手边的东方·懵逼·青年,看着弗朗西斯嘲笑道:“哈哈哈哈哈胡子等你碰得到王耀再说招待吧!走,王耀,我带你去树林里散散步。”



等,等等!


王耀懵逼了,拒绝的话还没说出口,就看见亚瑟一个幻影移形他就忽然失重,然后就他看不到弗朗西斯的脸了。


准确地来说,应该是弗朗西斯忽然看见两个人原地不见了,他应该会气得跳脚吧。



不对,现在操心的不应该是这件事!

为什么弗朗西斯和亚瑟 彼此很熟 都认识啊?都没听他说过呢。

也不对!

现在最应该关心的应该是我自己怎么样了!

世界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真的碰见不是骗钱的魔法师啊!


王耀终于脚落到大地母亲上,怒瞪了一眼还在得意地笑的粗眉毛,差点一个拳头就砸过去。


他感觉到了他很久没有过的充实和惊险,但是那种已经安稳下来的心忽然就要从嗓子里跳出来的感觉可不是太美妙啊!


王耀刚想开口教训人了,然后他觉得马尾一松,一朵玫瑰花忽然就砸在草地上。


紧接着,还带着太阳的炽热的雨点也砸下来了。


至于后来三个人是如何友好地吃完美味的中餐,又如何度过了一个安静祥和的下午茶时光,这都是后话了。


fin.

 @路德维希的白桦 
写给阿桦的玫瑰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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